截至今年3月 贵阳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决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7件

贵阳网 | 2019-04-01 12:43

今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2018年至2019年3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判决一审涉黑案件8件93人,判处财产刑金额1973.7万元;审理判决一审涉恶犯罪案件19件97人,判处财产刑金额为77.6万元。

此外,全市两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案件有2件,涉恶犯罪案件有20件,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相关链接:

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1.龚祥友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被告人龚祥友于2015年7月30日刑满释放以来,先后纠集赵财龙、朱安跃等人,在贵阳市云岩区茶园村附近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绑架、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共致1人死亡、2人轻伤的严重后果。龚祥友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贵阳市云岩区茶园村与世纪城周边酒店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对该区域酒店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和恐慌,群众安全感明显下降,严重破坏了上述酒店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当地社会、经济秩序。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龚祥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2.张艳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贵阳市南明区灯笼坡地处后巢乡、太慈桥社区、中曹社区交界地带,位于花溪大道中段一侧系国有土地资源,属贵阳市环城林带的一部分。2005年起,被告人张艳便开始在灯笼坡侵占国有林地修建违法建筑。此后,被告人张安仁、张青明等家族宗亲也跟随张艳在灯笼坡非法占用国有林地修建违法建筑,最终致使灯笼坡区域的违法建筑已多达368栋。

在此期间,为达到非法占地违建房屋非法经营牟利的目的,被告人张艳采取伙同家人、笼络乡邻、招纳小弟、纠集同道等手段,在灯笼坡区域建立起对社会生活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组织大肆毁坏灯笼坡区域环城林带的森林资源,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修建违法建筑,租售违建房屋,强行收取水电"入户费",同时实施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财富,致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正常执法,基层组织无法进入该区域开展工作,形成对该区域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贵阳市环城林带的自然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艳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梅本强等6人恶势力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梅本强于2013年起在贵阳从事丧葬服务生意。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梅本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被告人刘发建、肖愽臣、易克尔、刘明毅、蒋罗均等人在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招揽生意,如果死者家属已请"道士先生",就故意压低价格抢生意,抢生意未果的情况下,便用语言威胁和殴打等方式向"道士先生"索要钱财3万余元。通过不断发展,形成了以被告人梅本强、刘发建、肖愽臣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易克尔、刘明毅、蒋罗为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的丧葬服务行业内,欺行霸市,敲诈勒索,严重扰乱了该区域和该行业的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梅本强等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