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检调对接止纷争 | 我为群众办实事

黔西市融媒体中心 | 2021-06-10 14:01

“她将我家的人打伤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判她的罪,民事赔偿8万元也要承担”杨某的家属气愤地说道。这是近日在黔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里的一幕,也是黔西市司法局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的一起由相邻土地边界纠纷引发的案件。

调解现场

喻某与杨某因为相邻土地边界纠纷,发生抓打,喻某用锄头将杨某打伤,造成杨某4根肋骨骨折,经鉴定杨某所受伤为轻伤二级。经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该案移送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案民事赔偿委派黔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黔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指派调解员陈文新、刘刚进行调解。

在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了解案发经过后,调解员随即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虽然本案事实比较清楚,但是调解难度却不小。经了解,双方曾经因为相邻纠纷走向法庭,并经法院判决后,一直耿耿于怀,积怨较深。杨某家属对此次被打伤感到十分气愤,情绪也很激动,对赔偿金额部分不予让步,而喻某也表示事情是杨某挑起的且自己也没钱赔偿。如何寻找双方的平衡点?

调解员凭借多年工作经验,耐心细致的对本案进行分析,认为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过错,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情理加法理并用,循循善诱,锲而不舍地在当事人之间做思想工作。

最终,喻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地向被害人杨某进行道歉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杨某及其家属也对喻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为把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与黔西市司法局积极推行检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工作实践中,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从矛盾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从刑事、民事当事人的互动中去化解,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黔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收到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委派案件25件,成功调解6件。

 

通讯员: 陈文新 杨定芳

编辑:郭庆萍

编审:许君友

监制:王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