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3人被查

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 2021-06-15 18:40

日前,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对毕节市公安局飞雄机场分局局长张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违法经营娱乐场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兴简历

张兴,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贵州七星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9月至2008年12月,先后在原县级毕节市公安局水箐派出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先后任原县级毕节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政工监督室副主任、正科级侦查员;

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毕节市公安局双山新区分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毕节市公安局飞雄机场分局政委,局长;

2019年3月至今,任毕节市公安局飞雄机场分局局长、一级警长。

日前,赫章县监察委员会对赫章县公安局珠市派出所民警蒋维乾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蒋维乾任赫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期间,在查办犯罪案件过程中,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涉嫌犯罪。

蒋维乾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赫章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维乾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蒋维乾简历

蒋维乾,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贵州赫章人,大学本科文化,2013年4月参加工作。

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任赫章县公安局双坪派出所民警;

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任赫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任赫章县公安局野马川派出所民警;

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任赫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2021年3月至今任赫章县公安局珠市派出所民警。

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陈忠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金沙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忠建简历

陈忠建,男,汉族,大专文化,1965年12月生,贵州金沙人,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1月至1986年1月,在部队服役;

1986年1月至1986年2月,待安置;

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任金沙县统计局工作员;

1992年8月至1999年1月,任金沙县公安局工作员、科员;

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金沙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1999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金沙县公安局防爆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指导员;

2004年1月至2008年7月,任金沙县公安局城关镇城东派出所指导员、城中派出所指导员;

2008年7月至2013年6月,任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金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金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交通管理局局长;

2020年7月至今,任金沙县公安局一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