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拟对“引客入黔”突出企业进行奖励,一次性最高奖励8万元
近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2024年贵州省“引客入黔”奖励办法》,对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组织“引客入黔”团队旅游及在文旅宣传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
《办法》奖励对象为组织贵州省域以外客源到贵州省境内旅游,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游企业,和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对贵州文化和旅游带来正向传播效应的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营销单位。
《办法》明确,申请奖励的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营销单位需符合连续守法诚信经营且近三年内在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没有违反国家财税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舆情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条件。
奖励条件分为专项旅游奖励(包括航空旅游、高铁旅游、自驾旅游)、大型团队旅游及会奖旅游(MICE)奖励、年度地接奖励、旅游宣传奖励等几大类。其中,年度入境旅游地接人数分为港澳台市场和外国人市场两类,每个类别排名前3名的旅游企业(数据一致的可并列),给予一次性年度地接奖励。港澳台市场第一名给予5万元奖励,第二名给予3万元奖励,第三名给予2万元奖励。外国人市场第一名给予8万元奖励,第二名给予6万元奖励,第三名给予4万元奖励。
《办法》还明确,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在省外的宣传推广活动每次奖励3000元;境外宣传推广活动,港澳台地区每次奖励5000元;亚洲各国每次奖励10000元;亚洲以外的国家每次奖励15000元。
《办法》还对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等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