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实录|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11月18日(星期五)10:00,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了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黄猛,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主任刘畅,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唐婧出席并作发布。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杨力: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婚姻登记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事项。为解决人民群众跨区域婚姻登记的需求,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列入“跨省通办”事项进行系统安排,并开展了试点工作。我省也于2021年4月起开展了试点工作。为了让大家了解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进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同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黄猛同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主任刘畅同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唐婧同志,请他们介绍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进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彭旻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贵州省民政工作和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有关情况。
婚姻登记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民政传统事务性工作。长期以来,婚姻登记一直建立在户籍管理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流动性不断加大,外出群众“人户分离”情况普遍存在。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需要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这种受户籍局限的婚姻登记方式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群众渴望更加适用、便捷和高效的方式来办理婚姻登记,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打破地域限制的婚姻通办模式,解决群众“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不断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婚姻登记向居民常住地覆盖。
一、我省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列入“跨省通办”事项进行系统安排,明确2020年至2022年10月进行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试点,2022年10月至2024年底进行“跨省通办”试点,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全国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跨省通办”。
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是推行“跨省通办”的基础工作,为扎实推进“全省通办”,确保无缝对接“跨省通办”,我省采取“‘市内通办’试点——‘全省通办’试点——‘全省通办’推开——衔接‘跨省通办’”的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婚姻登记。一是在贵阳市、遵义市开展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省民政厅在多次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决定采取先部分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方式,推动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于2021年4月至9月在贵阳、遵义两市部署开展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即两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可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在全省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综合评估贵阳市、遵义市开展的“市内通办”试点成效,分析“全省通办”的可行性,省民政厅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通过试点,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探索有效路径。三是在全省正式推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10月1日起,我省正式推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
二、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保障措施
为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省民政厅从技术保障、信息共享、服务能力、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一是积极优化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对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全面启用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配置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优化调整婚姻登记信息采集、核验等功能,与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实现实时联网,有效提高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便捷化程度,从技术上为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提供保障。二是完善数据录入,加强信息共享,提升身份信息准确性。推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与公安、大数据、自然资源等部门实现横向信息共享,强化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将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并加快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进程,提升婚姻登记地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的核验效率,从信息精准度上为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提供保障。三是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提升婚姻登记领域服务水平。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婚姻登记领域存在问题排查,解决婚姻登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连续三年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全省婚姻登记员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和婚姻登记系统操作培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内容,提升婚姻登记的专业化水平。针对打破户籍限制后,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遵义市汇川区等流动人口多的主城区可能会出现登记量陡增的情况,及时推出婚姻登记跨区域预约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贵州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贵州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多彩宝等进行预约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预约情况,及时调配工作力量,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通过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情感沟通、关系修复、离婚冷静期调解等专业服务。目前全省已建立112个婚姻家庭辅导室,从优化和拓展服务内容上为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提供了保障。
通过持续努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取得良好成效,打破了户籍限制。试点期间,全省共办理跨区域办结婚登记13521对,离婚登记2003对。一是群众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全省通办”满足了人口流动常态化下群众就近办理登记的期盼,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解决了“折返跑”“多地跑”等问题,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婚姻登记数据共享能力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现了全省范围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婚姻登记相关数据融合,并依托全国婚姻登记数据共享审查,加强了信息核验能力,最大程度上防止非法婚姻登记漏洞,防止骗领婚姻登记证件、跨省市“重婚”“被结婚”等问题发生,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三是婚姻登记审核标准进一步统一。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现了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办事材料、外部流程、内部流程、办理时限、办事表单等要素和信息统一,婚姻登记档案得到有效规范,做到省市县高度一致,线上与线下高度一致,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主要内容
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主要将省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贵州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二是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贵州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三是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亲自到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是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必须由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如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此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和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全省通办”范围。
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婚姻登记服务的温度,同时,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杨力:感谢彭旻厅长的详细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贵州电视台记者:请问当事人选择在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黄猛:谢谢您的提问。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将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选择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时,我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只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例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云岩区,常住户口是在南明区,在贵阳市任何一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就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除了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居住证。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云岩区,常住户口在红花岗区,如果当事人选择在云岩区办理婚姻登记,就需要提供在云岩区的居住证。我们这样安排是为了满足常住人口登记需求的同时,与民政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性,为下一步衔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做好准备。去年5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了提供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外,还应提供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申请离婚登记的,除了提供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外,还应提供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和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国际在线记者:信息技术有效保障了婚姻登记的“全省通办”,请问民政部门在利用信息技术提供便民服务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主任刘畅:感谢您的提问。我们在利用信息技术保障婚姻登记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等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数据共享方面,目前已有20家单位因履职所需向省民政厅申请共享了婚姻登记数据,如: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办理业务时,通过婚姻登记数据核验当事人婚姻状况和婚姻关系,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群众。在电子证照方面,2021年1月,我省上线了具备电子证照功能的新版婚姻登记系统,各地登记机构积极配置相关采集设备,努力采集电子证照所需的完整信息。截至今年10月,已通过新版登记系统办理68.8万对婚姻登记,目前已生成电子结(离)婚证61.3万个,当事人可以通过多彩宝APP经活体认证后使用。这些电子证照,按照国家发布的标准制作,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电子印章,与纸质结(离)婚证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在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我们也面临部分数据缺少身份证号码的困扰。信息系统都是通过身份证号码来确定个人身份的,但我国的一代身份证在1995年左右才全面普及,在此之前办理的婚姻登记,并没有身份证号码。所以,借今天发布会的机会,建议大家用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多彩宝APP查一下自己的婚姻状况,如果没能查询到,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补充完善自己的相关信息,提高婚姻登记数据质量,以便我们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近期,国务院对“一件事一次办”进行了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公安、卫健部门积极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公民婚育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贵州民族报记者:请问,双方都是外省户籍的,持省内的居住证能否在贵州省内办理结婚登记?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唐婧:感谢您的提问。2021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等地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武汉市、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尽管贵州省没有在此次试点范围内,为积极跟进国家“跨省通办”的部署安排,我省采取“‘市内通办’试点——‘全省通办’试点——‘全省通办’推开——衔接‘跨省通办’”的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这项工作。当前我省正处于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阶段,只针对一方或双方是贵州省户籍的当事人实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还没有进入“跨省通办”。当事人双方都是外省户籍的,需要到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能持居住证在贵州省内办理婚姻登记。例如,一方是重庆市户籍,一方是山东省户籍地,即使山东省属于“跨省通办”试点范围,因贵州省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贵阳市的居住证,目前也不能在贵州省内办理婚姻登记。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早日列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范围内,减少群众往返跑,给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便捷。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杨力:感谢四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省民政厅取得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四位发布人,也谢谢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