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丨法治护航红色文脉 筑牢长征文化遗产司法屏障

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 2026-10-23 15:23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10月2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近年来贵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长征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

目前贵州法院已经形成“1937”环境资源审判格局,分别为贵州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9家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37家基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实现合理布局和适度集中。贵州法院深刻把握“环境”的内涵和外延,把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纳入环境资源案件范围,推动长征文化遗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对会议会址、战斗遗址、名人旧居、行军路线、纪念设施等长征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案件办理中,遵义中院依法审理红军烈士陵园违法占道经营案,制止陵园内摆摊喧闹等不当行为,守护纪念场所庄严肃穆的氛围。贵州全省多地法院积极推行预防性司法保护,六盘水中院、盘州市法院在盘县会议会址,习水县法院在青杠坡战斗遗址,江口县法院在磨湾红军会师旧址相继发布红色资源司法保护令;锦屏、天柱两地法院联合检察、行政机关,为 “红军林”古树名木下发保护令,划定行为红线,防范遗址遗存遭受损毁。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长征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司法举措,依法惩治破坏长征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探索保护令、禁止令、先予执行等司法措施,及时制止破坏长征文化遗产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抢救性修复等将长征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红色基因结合起来,做好宣传工作,更好传承和弘扬伟大长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