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不谨慎 两车相撞酿事故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23-03-20 20:05

3月18日,在黔西南州兴仁市第一小学门口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当天下午17时51分左右,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金某勇报警称:“他的车在师范路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事故现场是一段视距良好的直线路段,双方车辆已被移动到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腿部受伤坐在人行道上。民警询问过程中,双方驾驶员各执一词,都说是对方的责任。随即,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

民警通过查看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只见事发时,牟某琼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新世纪转盘方向往老车站方向行驶,17时49分左右,当车行驶至兴仁市第一小学门口处时,与同向行驶由金某勇驾驶的越野车碰撞肇事,造成牟某琼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牟某琼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伤并不严重。

由于牟某琼无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谨慎观察驾驶;金某勇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谨慎观察驾驶,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判定牟某琼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金某勇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此外,牟某琼因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对车辆申请注册登记、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540元的处罚。

兴仁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特别是在城区交通复杂的路段及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动态情况,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通讯员:周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