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戴了吗?“没有”,驾驶证呢?“不符”,车牌?“伪造的” 违法摩托车驾驶人被记21分+拘留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4-15 09:35

近日,罗甸公安交警在边阳镇开展摩托车、电瓶车相关安全检查。

大约11时许,一位摩托车驾驶员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贵定—紫云线206公里200米处的下坝路口处时,被现场执勤的民警要求停车接受例行检查,谁知道,就是这样一起普通且正常的常规检查,却查出了驾驶人的套娃式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某出示驾驶证,经过查验,张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同时,民警在检查张某某驾驶车辆的时候就注意到,张某某在此前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此外,在核对涉事摩托车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无法查询到该车辆号牌信息。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民警对张某某详细说明了他涉嫌的几项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其辩称该摩托车是姐夫的,号牌是姐夫在网上购买的,具体情况自己并不知晓。

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且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三项违法合并处罚,将面临驾驶证记21分、罚款2220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罗甸公安交警依法暂扣涉案摩托车,案件正在办理中。

摩托车、电瓶车,法律面前都平等。贵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因为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出行,就忽视了法律规定、安全意识。安全驾驶,遵规守法,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