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被查,他说“恍惚了”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3-03-05 11:29

2023年3月3日20时许,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在分局的统一安排下设置夜间查缉卡点,对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当晚21时许,一辆白色轿车驶入卡点,通过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确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封某某告诉民警,其在兴关路吃烧烤时和朋友一起喝了酒。民警询问为什么喝酒了还驾车上路,封某某告诉则称当时“恍惚了,由于着急回家恍惚了,就直接驾车上路回家了。”

封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民警对封某某开具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其按期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封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车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车上路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通讯员: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