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网约车企业违规派单被处罚

贵州交通广播 | 2024-07-15 11:55

为加强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网约车企业规范经营。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开展数字执法工作时通过出租网约监管平台,对网约车平台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云岩辖区一网约车公司存在违规派单行为,向未持道路运输证网约车司机派发订单。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2024年7月10日,云岩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掌握证据后对该网约车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据该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称,公司虽然知道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就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是不合法的,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该公司明知司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平台依然向司机派单的行为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这种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更严重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车辆缺乏合法运营资质,可能导致出现推诿扯皮,理赔困难,乘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网约车公司的责任不仅是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更应确保所属从业驾驶员都符合法规要求。目前,公司已对该涉案车辆驾驶员接单账号进行永久关停。同时,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排查清除注册在平台的不合规车辆,杜绝再次产生此类违规违法行为。

贵阳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大队在此提醒网约车驾驶员应通过合法途径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要“双证齐全、持证上岗”。网约车企业应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优化电子派单平台,合法管理网络预约出租车订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合规经营方能长久。

法律法规小课堂: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