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他人病例 将面临如下处罚丨新路口观察
“死者为大”,这是中国人的一句老话,斯人已逝维护逝去者的尊严和体面,这是最基本的人伦常识。一个人得有多无知,才会把逝者的病历发到网上,而这样无知无德的人,竟然还是医院的工作人员。
据新京报的报道,12月12日晚,著名女演员周海媚工作室发声明,宣布周海媚因病去世,年仅57岁。之后,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院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被流传,病历上显示医院为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并记载了周海媚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信息。看到这份病例,网友们愤怒了,“太无良了”“简直无下线”“这是泄露他人隐私,必须追责”。
网友们在对周海媚的病逝感到悲痛和惋惜的同时,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关注和讨论。随后,涉事医院发布消息称,已找到两名涉及泄露病历的人,已经移交警方。这两人中一人是该医院的职工,而另一人是该职工的朋友。目前涉事职工已被暂停执业,医院正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结果。医院工作人员证实,网传病历确实是这家医院的真实病历,后续将根据警方调查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
我想,等待这两位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处罚,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是没有道德底线的无知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那么,我就来说说泄露病历侵犯了病人什么权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而病历就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未经授权公开曝光他人的病历是违法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今年9月,国家卫健委制定并发布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九款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第253条,泄露医疗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问题日益突出,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更应该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原则,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我们呼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