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全责! “任性”行车终害己!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1-19 10:30
近日,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遵义市美的城小区东联二号线与合兴大道交汇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迅速组织人手赶往现场处置。
监控显示:吕某某驾驶贵CB***W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东联二号线与合兴大道交汇路口路段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致使该车与安某某驾驶的贵C3***9号小型轿车相碰撞,造成安某某车上三人轻微受伤,两车受损严重。
民警赶到现场时,贵C3***9号小型轿车驾乘人员由于受伤正坐在事故现场路边等待协助调查。据现场勘查,贵CB***W号小型普通客车和贵C3***9号小型轿车均受损严重,车辆碎片撒了一地。
最终,吕某某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吕某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示:在路上争分夺秒,用生命图方便,赢不来速度,更换不来安全,稍不注意就可能酿成大祸。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生命只有一次,切勿拿生命去“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