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发布!全文来了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 2019-05-04 16:40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年兴则民族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依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按照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贵州省青年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界定)。

序          言

青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青年发展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党的青年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重视青年理论研究,为贵州省青年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推动青年发展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青年思想政治不断成熟理性,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投身“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青年物质生活持续改善,精神文化日益丰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教育事业长足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发展权益保障机制日益完善,青年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创业活力不断增强。各族青年在交往交流交融和对外开放中加深了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提升了信心和本领。
     全省各项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迈进新时代、站在新起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青年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新时代贵州发展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广大青年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在青年思想教育引领工作中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引领青年,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任务尤为紧迫;青年身心健康问题日益凸显;青年对外交流水平有待提高;服务青年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统筹协调青年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方面共同推进青年发展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赢得青年才能赢得贵州新未来,塑造青年才能塑造贵州新未来。面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面对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关键期,面对青年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贵州青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理念抢抓机遇、直面挑战、把握规律、富于创造,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强劲、持续的青春智慧和动力。

一、指导思想、根本遵循、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充分照顾青年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考验面前冲锋在前,谱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
(二)根本遵循
  坚持党管青年,汇聚磅礴青春力量。坚持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做脱贫攻坚的奋进者、大数据战略行动的实践者、生态文明的倡导者。
  坚持以青年为本,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发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切实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把服务与成才紧密结合,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努力为青年放飞梦想创造条件,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勇担使命,砥砺前行,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营造青年发展良好环境。直面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敢于攻坚克难,有效破解发展瓶颈,从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看待青年发展事业,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开放发展,提升青年对外交流水平。充分激励青年奋斗出彩,苦干实干,在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中抢抓机遇,积极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平台,扩大青年国际视野,让贵州青年在世界舞台上更多更好地讲述贵州好故事、传播贵州好声音、展示新时代贵州新风貌,全面提升青年对外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具有贵州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2025年,具有贵州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青年发展工作更加充满活力,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有生力量。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全省广大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进一步强化,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注重引导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调动广大青年积极推动共产主义事业发展主动性。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载体作用,不断提高广大青年思想觉悟、文化水平、文明素养。(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2.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引导青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青年的坚定信念,外化为青年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千校万师”平台,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引导青年学习了解党史国史、近现代史和贵州史,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自觉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动全省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加强青年国防教育,推动军地青年共建共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军区政工局)
  3.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及“与人生对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确立人生奋斗的远大志向,培养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情怀。面向大学生,广泛开展“与信仰对话”主题活动,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及青年退役军人等,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引导他们正确看待个人、集体、社会、国家的关系,以积极、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面向全省各地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排忧解难、传递关怀中引导他们心向党和政府、矢志拼搏奋斗。面向全省农村青年,切实发挥农村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村青年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面向全省各族青年,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坚定各族青年理想信念。(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科协)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实施“新时代贵州青年好网民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及时澄清误解和谣言,加强疏导青年情绪,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作用,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加大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网络文明志愿者的整体素质,发挥青年在网络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大数据局)

 (二)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深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和教育现代化,打造贵州教育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升级版。到202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普及,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更高水平的高等教育普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左右。(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团省委)
  发展措施:
  1.提高学校育人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现代文明养成教育、诚信教育、法治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健康教育等,将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化教材、课堂教学与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实践育人主题活动,通过探索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等途径,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深入开展诚信校园建设工作。将诚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诚信作为学生素质教育学分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中小学开设诚信课程,以开展“挑战杯”竞赛和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为载体,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实习基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加大高校青年教师培训力度,健全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制度。健全教育质量评价激励制度,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至2025年,全省创建100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并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置心理健康咨询室。(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社科院、团省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科协)
  2.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依托希望工程,动员社会力量,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施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品质提升计划,尊重文化差异,照顾易地扶贫就学、特殊困难群体需求,实现机会平等、公平均衡发展。重点保障教育投入,持续压缩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建立健全政策配套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采取学区制管理一体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教师交流、跨校竞聘、教师走教和组建教学指导团队等提升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师表彰和培训活动,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教师扎根乡村基础教育。(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团省委、省残联)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组织的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深入推进学校双创教育改革,引导青年学生在双创中增长智慧才干,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双创人才队伍。在青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引导青年扎根基层了解省情民情,深入开展春晖行动—我与家乡共发展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青年社区援助、扶贫帮困、“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完善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到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林业局、省科协)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全面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倡导青年家庭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准,形成学习型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在村(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点。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实现青年终身教育全覆盖。大力发展青年继续教育,面向全省青年提供创业、创新等专业技术公益课程,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养,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全面加强青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发展在线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团省委)
  5.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青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超常规、突破性举措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在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青年英才培养基地。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内青年人才占比,有效服务新兴青年群体的成长发展需求。实施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扶贫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实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在省、市(州)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提高青年科研骨干培育力度。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支持青年人才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培育挖掘贵州乡土人才,加大对贵州青年民间艺人、创新创业及致富能手、青年企业家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学习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合作相衔接的青年人才开发培养体系,提高青年人才的开放意识和开放本领,积极引进国内外青年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为符合条件的青年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居住、子女入学、家属就业提供方便。(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参加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林业局、团省委)

(三)青年健康
  发展目标: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青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青年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健康素养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不低于85%。引导青年合理利用闲暇时间,养成科学、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提升青年自我防护和保护能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团省委)
  发展措施:
  1.持续提升青年营养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全面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从“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转变,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向“规范、科学、精细、营养”的方向提升,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着力对政府保障能力、管理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供餐质量和“食育”教育等方面进行提质升级。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广泛运用大数据手段对营养餐实行全程监控,食品安全更加公开透明。(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团省委)
  2.持续提升青年体质健康水平。鼓励全省各类在校青年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探索适应青年体质和发育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在校青年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到2020年达标率不低于85%,到2025年不低于90%。把提高青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一球一操一品”、户外拓展活动和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保障青年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快市(州)所在地“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支持县(市、区)建成一批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的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对青年的开放度和利用率。积极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协调作用,带动和督促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吸引广大在职青年及社会青年参与健身活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参加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团省委)
  3.持续提升青年心理健康水平。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水平。重视青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青年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县级行政单位心理健康辅导机构的作用,注重对青年职工的心理辅导,依托相关职能部门,专业社会机构场所、设施及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推动省、市(州)、县(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对待业青年心理辅导工作力度。高等院校、高(中)职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初(高)中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应当达到一定数量。重视提升青年学生心理调适能力,提高青年自我心理疏导能力和抗挫折适应能力,注重自杀预防,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缓解在职青年职场压力,降低待业青年生活压力,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与他人及社会的关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科协)
  4.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安全自护和互助能力。持续提升青年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引导青年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卫生、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控制青年群体严重肥胖、高度近视、龋齿等常见病发病率,做好青年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大幅度降低在职青年职业病发生率,注重加强贫困地区青年地方病的防治力度,着力降低青年地方病发病率;引导青年群体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科学、健康、合理使用网络,养成规律的作息时间,加大对沉迷网络青年的管控和矫治力度。广泛开展控烟禁毒宣传,引导青年认识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及吸毒和有害物质滥用的危害。完善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防治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青春期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力度,加大安全套的推广使用,倡导安全性行为,切实降低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新发感染率。集中开展青年自护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国防教育宣传日、防灾减灾日、寒暑假及日常课堂教学活动,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增强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自我应对、安全自护和互助能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团省委、省文联)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全省青年婚恋行为和婚姻价值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责任心和家庭责任感进一步提升,青年生殖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青年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团省委)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将青年婚恋教育纳入高中阶段、中职阶段、高校教育体系,灵活有效地开设相关婚恋教育课程,强化青年对情感行为、婚恋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情感观、婚恋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便捷性和智能化优势,将大众传媒与地方优秀少数民族婚恋民俗文化有效结合,发挥平面媒体、广播电视、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传播积极向上的婚恋观念,旗帜鲜明抵制极端婚恋行为和负面的婚恋观念,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为青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结婚登记制度,严控早婚行为,普及婚前检查,提倡自由婚恋,反对包办婚姻,倡导文明节俭婚庆仪式。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开展婚姻家庭服务。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舆论的积极作用,结合少数民族地区优良传统和地方规范,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发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优良传统。各级宣传部门、共青团、妇联、高校、中学等单位应积极推动青年敬老、养老、助老等道德工程建设,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妇联)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积极开展健康的青年交友活动,为城镇适龄青年群体搭建婚恋交友平台。结合农村传统婚恋风俗,树立自由婚恋观,引导农村青年文明交友,整治网络虚假婚恋交友,服务大龄未婚青年群体的婚姻工作。规范已有的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打造一批诚信度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军区政工局)
  3.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在青年中加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按政策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依托各级党政部门、高校、社会团体及社会组织,在青年中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积极鼓励中学、高校开设和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舆论宣传手段普及性健康知识,遏止婚前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在青年群体中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满足育龄青年对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的需求,增强生殖健康意识和能力。使育龄青年的生育权利、避孕节育措施知情权和选择权能够得到有力保障。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级宣传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高校要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贯彻落实优生优育政策。(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4.保障女性青年在生理期、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倡导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进行家庭代际支持、亲朋好友帮助等,切实维护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得到关爱和帮助。积极探索物质奖励、切实保障产假期限,给予青年更多支持和帮助。(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在较高水平;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活力明显提升。(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贵州银保监局、团省委)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就业相关服务。推动完善落实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青年自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不断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把有就业意愿的青年全部纳入服务范围。重视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升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引导青年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以青年讲堂、家长课堂、企业参观实践等方式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帮助青年积极求职,促进就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方面为青年搭建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教育与教学实践相融合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帮扶等服务。(下转第6版)(上接第1版)加强青年就业技能职业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培训补贴资金投入,运用多元化技能培训手段,对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残疾青年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需要,探索企业岗位技能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新模式。加大青年返乡就业宣传力度,强化与省外商会、驻外团工委、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沟通,引导和鼓励在省外的黔籍青年应届毕业生、青年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就业。加强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残联)
  2.完善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拓宽青年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级层面新一轮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创业提升协同发展。加大创新创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力度,发挥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引导资金作用,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大力支持青年创业基金的发展,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担保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金额上限,为急需资金的创业青年提供保障。加快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培育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鼓励具备一定条件和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指导所或创业指导服务站功能,完善创业引导、创业帮扶、项目推介、创业培训服务模式,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多功能的专业化创业服务,到2020年,创业扶助不低于1万人。强化有关部门对青年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将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把落实青年创新创业政策、强化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加大青年创新创业投入和帮助重点青年群体创新创业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青年农业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组织举办以特色优势农业为主的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培训覆盖创业的准备期、初创期、发展期,全方位满足农村青年需求。广泛开展舆论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政策宣讲、聘请创新创业大使、评选优秀青年企业家、优秀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方式,大力选树青年创新创业典型,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局、贵州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3.拓宽职业青年发展空间。引导职业青年立足岗位创优,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满足青年职业提升的需求。围绕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技能青年人才培养,支持青年高技能人才申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拓展“青年文明号”等工作品牌内涵,广泛开展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积极培育青年岗位能手,鼓励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吸纳就业。调动全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青年职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加强青年培养,拓宽职业晋升通道。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发挥社会责任,重点加强对青年的沟通辅导,帮助青年更好实现职业发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总工会、贵州省税务局、贵州银保监局)

(六)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加强文化精品建设与生产,促进青年艺术类社会组织发展,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推动区域文化交流,提升青年文化自信,促进青年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文联)
  发展措施: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充分发挥各级文化企事业单位作用,整合省内外文化资源,推动优秀青年文化精品的创作、生产、推广。以多彩贵州文化为依托,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对青年的塑造作用,生产一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受不同年龄段青年欢迎的图书、歌曲、影视作品等优秀文化作品。支持和鼓励青年参与创作出品代表贵州青年文化特色并在全国形成较大影响的文化产品,开发有益青年身心健康的动漫作品和网络游戏。宣传推广贵州优秀文化精品和文化经典,为青年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提升贵州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精心组织文化精品推广和展演,使优秀文化作品走向社会,深入青年,发挥文化精品在教育和引导青年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文联)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引导青年积极参与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以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网络文化等为载体,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提升青年学习意识,引导青年形成良好阅读习惯,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馆建设,提高全省青年年度人均阅读量和艺术鉴赏能力,丰富农村青年文化生活,鼓励开展各种有益的休闲活动,不断提升文化自信。加强学校文化育人建设,推动建设校园特色文化,凸显文化育人。探索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有关部门把文化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建在大中小学,发挥学校文化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年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群众性文化活动,打造青年文化活动品牌,促进青年文化繁荣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把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拥有一所功能完善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整合省内现有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青少年学校等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推动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体系。推动贵州青年参与各国青年人文交流,学习、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讲好贵州故事、传播好贵州声音,不断提升贵州青年的文化自信。(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外事办、省广电局、省文联)
  3.造就青年文化人才。推动青年文化人才的成长,充分发挥青年文化人才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做好青年人才发现和选任工作,建立和完善优秀青年文化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大力实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等项目,资助具备文化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熟悉国际人文交流、善于经营管理的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搭建青年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平台,打造青年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强文化人才后备队伍建设,面向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国际合作规则等方面培训,凝聚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播、经营、管理、志愿服务等青年人才。加大“走出去”培训派出力度,巩固“请进来”项目成果,深化省内外各友好城市间青年文化旅游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国际化青年文化旅游互访计划。(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事办、省广电局、团省委、省文联)
  4.优化青年文化环境。把握青年文化脉搏,跟踪青年文化发展动态,了解青年文化时尚,关注青年文化现象和文化热点,采取有效措施,为青年提供积极向上、绿色健康的媒体环境、网络环境和社会教育场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年题材报道内容和播出时间,大力宣传青年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团省委)
  5.积极支持青年文化建设。加强青年文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在省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省社科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等立项青年文化建设相关课题。及时掌握全省青年文化需求、文化观念、文化潮流的动态变化,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促进青年文化繁荣发展。重点发挥青年报刊、出版、网络、影视阵地在青年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青年文化氛围。发挥青年文化社团作用,大力支持青年文化社团开展活动,发现、培养一批青年文化骨干。充分整合各级文化企事业单位、青年活动阵地、团属新闻出版机构等力量,发挥各类资源在全省青年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社科院、团省委、省文联)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和畅通,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带动各类青年组织在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中发挥积极作用。青年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同青年群体间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外事办)
  发展措施: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着力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作用。健全青年工作协作机制,完善青年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优化部门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主动适应新时代青年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更好更广泛地服务新兴领域青年和流动青年。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根据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调动广大青年参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基层团组织,完善青年社会参与的基本组织依托。教育广大共青团员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教育宣传、学习培训、榜样引导等方式提高青年政治觉悟,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对青年的凝聚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当好生力军和突击队。充分发挥青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的功能,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引领作用,推动青联组织带领各族各界青年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自觉抵制不良思潮,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展培育青年社团,加强对各行各业青年的凝聚和服务。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更好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2.着力促进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开设家长课堂,加强家校沟通,鼓励青年自立自强,为青年接触社会、参与社会实践,开展社会交往创造机会、提供指导。发挥学校教育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中的关键性作用,利用青少年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体育馆等平台,加大对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提升青年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能力。鼓励青年多样化社会参与、个性化发展,营造宽容青年失误失败的良好氛围,让青年更好地融入社会。推动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群团工作站,积极助推新市民计划。定期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助残、助医等公益性活动,增强青年群体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让青年在为自己谋发展、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增加人生历练,实现深度的社会融入。(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民宗委、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3.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共青团和青联代表带领青年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社会有关方面各类协商,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职能。增强团组织领导机构的广泛代表性,保证基层一线代表的合理比例。建立经常性开放制度,不断完善直接面向青年的工作平台。扩大青年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在实践中提高青年政治参与能力。(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
  4.充分发挥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鼓励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依托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培育等计划,大力培育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队伍,打造青年投身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引导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发展农村电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族团结等实践活动,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青年责任心和使命感,拓展青年工作的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深入推进“多彩贵州·创在乡土”行动,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等群体作用,为提升贫困群体基本素质、改善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精准施策、摸清底数,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贫困青年早日脱贫。鼓励青年积极投身大数据战略行动,让更多青年拥抱“智慧树”、逐梦“钻石矿”。鼓励青年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理念,让贵州“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发挥青年志愿服务独特的凝聚、疏导、帮扶、教化功能,突出贵州青年特色,实施西部计划,引导广大青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推动在具备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健全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大力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政府向社会组织配置资源服务的端口,进一步释放青年参与社会组织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组织的优势和活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组织作用,通过资金支持、提供阵地场所、培训骨干人员等方式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各级青联增设青年社会组织界别,发挥团属青年社团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整合作用和在联系服务青年中的积极作用,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扩大领域覆盖面,提升组织层次。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让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代言,引导他们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主动宣传主流社会价值,帮助青年形成正确的社会认知。打造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形成品牌示范效应。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逐步探索完善以项目制的形式引导青年社会组织承担扶贫济困、救灾救难、养老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不断提升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改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加大信息公开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公信力。(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扎实推进与港澳台青年交流交往,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港澳台青年来黔创新创业平台,为港澳台青年来黔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拓宽青年参与对外交往的渠道,积极构建与省外、港澳台、国外的青年交流圈,为青年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平台。鼓励青年在贵州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中积极走出去,贡献青春力量。支持青年参与对外联络联谊,把对外交流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引资引智平台。加强贵州与外国友好省、市间青年交流,构建青年对外文化交流联盟,打造一批青年外事交流基地,壮大青年对外交流队伍。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职业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归国留学青年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优秀分子、骨干力量进入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强化对外出务工青年、返乡创业青年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文联)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妇联)
发展措施:
  1.全面贯彻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涉及维护青少年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出台《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及时了解和研判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发展状况,代表青少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有效解决青少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深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建设,建立推广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室,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性、指引性、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化维权联动机制,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和专门教育有机融合,完善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接受专门学校教育矫治程序。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入推行违法青少年帮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校园贷等案(事)件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生欺凌、校园贷等案(事)件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来黔青年、残疾青年及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支持共青团建设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不断提高和完善12355服务台的工作手段和功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对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司法厅;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大法工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系统、科学、针对性强的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青少年的网络违法犯罪。(牵头单位:省公安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省妇联、省残联)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防联治体系,实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联动反应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建立健全符合贵州实际的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服务体系,青少年涉案涉罪数逐步下降。(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妇联)
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多方联动、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系统化、常态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大对在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重点宣传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着力培育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素质,推进国家级、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省中小学及大专院校设立法律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加强中小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和社会教育为辅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共同体。推进“育新工程”建设,加强对专门学校的指导,提高专门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做好对严重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青少年禁毒警示教育活动和禁毒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完善青少年涉毒问题监测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妇联、省残联)
  2.优化青少年成长网络环境。网信部门积极开展网络文明系列专项治理行动,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央及省级有关部门部署,严格落实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暴力、色情、低俗等有害信息传播,加大对涉黄、涉暴、谣言、教唆犯罪、侵犯青少年隐私等信息的发现和处置力度,净化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加强线上线下联动,组织优秀青年代表与广大青年互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统筹协调各类网络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
  3.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少年警务、未成年人检察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等机构和组织建设。完善少年警务、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和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对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合作,共同探索建立高效司法处置机制;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健全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和司法救助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强化教育感化挽救效果。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因地制宜实施一系列禁毒防艾、法律援助、司法保护、犯罪预防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化运作、专业化发展、社会化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符合贵州实际的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促进各类青年群体之间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均等化。(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
发展措施: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对残疾青年关心关爱的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残疾青年心理咨询和疏导平台,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残联、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残疾青年平等、主动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就业等基本权利,促进残疾青年全面发展。促进高校、群团组织及社会组织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和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残疾青年保障机制,推进学校教育和宣传舆论引导相结合,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推动新时代残疾青年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民政厅、省残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
  2.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有效衔接机制,确保“应救则救、有效救助”。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失足青年的规劝力度,建立配套政策体系,促使其回归家庭,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市流浪未成年人、失足青年在心理、身体、健康、技能、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城镇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帮助;为农村贫困家庭失学、失管青年提供就学、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帮扶,到2020年,学业资助不低于1万人。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困难群体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留守青少年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问题。  (下转第7版)(上接第1版)积极筹集社会资金,引导和规范利用境外资金支助,建立农村留守青少年社会救助机制。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促进进城务工青年和未成年子女公平享有生活居住、医疗卫生及公共文化服务。有条件的城镇积极创建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部门加强师资建设和培训力度,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重点工程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制定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方案,以培养基础夯实、信念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健全全省优秀青年的选拔和长效培养机制,建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考核指标。开展“走进马克思”系列读书会活动,通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深入学、持久学、刻苦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更好把科学思想理论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物质力量,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每年人均读书不少于6本。组织引导优秀青年广泛参加考察交流、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理论宣传等实践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优秀青年用经典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在省、市(州)、校等分级分类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每年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不少于5千人。(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2.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干部上讲堂”“三创三树”等活动载体,用榜样的力量引导青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做好新时代贵州精神的践行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丰富和完善“千校万师”培训平台,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搭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引导青年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侵蚀,树立正确的成功观,开展“乡村振兴·青春闪光”系列活动,激励青年在服务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奋斗成才。鼓励青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支持青年积极参与和开展绿色健康环保主题实践活动,传递绿色环保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每年评选10个精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民宗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文联)
  3.青年身心健康提升工程。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健康观,深化学校体育改革,集中打造青年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力争使每个青年具备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各级政府应加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着力提升贫困地区青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健身事业,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发掘培养贫困家庭体育特长青年。充分运用好国家(国际)级大型运动峰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着力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和区域性品牌赛事,到2025年,新增10个以上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落地贵州。通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逐步完善硬件设施和软环境,推动体育事业、文化旅游业和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注重青年心理状态的引导调适,加强青年心理特征研究,促进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等有机衔接。招募和整合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志愿者队伍,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职业青年和待业青年的心理健康课程设计和开发,免费为青年提供专业心理健康辅导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
  4.青年就业见习和创新创业扶持工程。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聚焦现代农业、大数据产业、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以成熟企业、科技型成长企业等为载体的高质量就业见习基地,开发一批具有职业发展空间、技能训练基地的见习岗位。充分发挥贵州省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作用,整合各级有关政策资源,切实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支持。进一步丰富青年创新创业赛会形式和内容,把“黔青梦工场”打造成省市县各级联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品牌。重点开展就业扶贫,到2020年,就业援助不低于1万人。(牵头单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5.青年文化精品工程。开展多彩贵州青年文化节活动,立足贵州文化资源和特色,推进“多彩贵州”文化建设。打造贵州特色青年文化科教品牌,开展“青春国学萃”“经典诵读”“红色贵州”“天文科普”“贵青杯”等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入挖掘和传承红色文化、阳明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三线”文化等贵州特色文化。开展青年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活动,提升青年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素养。以政府购买、合作、联办等形式,每年面向青年举办高品质演出剧目200场以上,举办国家级文化、出版类评奖推荐活动。面向发达地区、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友城,加强青年对外文化交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贵州青年文化交流品牌,提升贵州知名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电局、省文联)
  6.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深入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引导广大青年依法、文明、理性上网,争当“中国好网民”。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开展青年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成立贵州省青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推进网络文明志愿者等青年网络综合行动,遏制危害青年身心健康的信息传播。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地发出贵州青年好声音。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文化机构等制作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新媒体文化产品。加大对贵州青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定期举办网络安全、网络技能、网络文化产品等方面竞赛,发掘、吸引、培养青年网络人才。加大网络文明队伍指挥协调系统建设力度,开发运行平台,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升组织效能。(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团省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7.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全省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实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考评机制,分类管理志愿者队伍,储备具有专长特点的优秀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青年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贵州)注册成为志愿者和加入志愿服务组织,运用“互联网+”新手段,不断优化“志愿贵州”云信息系统,对全省志愿服务云系统应用和操作进行培训和指导。完善青年志愿者人员管理制度,统一协调志愿者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注册志愿者服务积极性,每名志愿者每年参与志愿服务不低于16小时,每次不低于2小时。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全面提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理念和服务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增加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交流,强化自办宣传媒介品牌建设。打造实施具有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的志愿服务项目,推进宣传交通和环保等志愿服务,增强志愿服务在城市管理的影响力。优化健全青年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把握服务方向、拓宽服务渠道、完善志愿服务活动和保障机制。招募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赴乡镇、农村开展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治理、助推产业发展等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事办、省残联)
  8.青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程。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为平台,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加强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围绕民族团结主题,积极探索创新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路径与载体,建设贵州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部队、进网络,扩大全省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贵州各族青年与东中部地区青年交流互访。充分利用“青年之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促进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各族青年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省民宗委、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9.港澳台青年交流工程。开展全省青年同港澳台青年学习交流互动活动,建立健全同港澳台青年在文化、学术、科技、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机制。依托省内高校、中职院校、中学、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产业园区等载体,促进同港澳台青年的学习、考察、交流等活动,每年举办黔港澳台青年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省内优秀青年赴港澳台学习、考察、交流不少于3—5次。依托统一战线各方面资源优势,拓宽交流渠道,打造黔港澳台青年交流新平台。建设黔港澳台青年文化交流活动中心,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增进巩固同港澳台同胞的感情。(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台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外事办)
  10.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建成1万人、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1.5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在青年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领域培训,到2020年,重点扶持1家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建立2家具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建立10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建立10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单位。制定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标准。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政府和社会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提供承接平台,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就业渠道和专业提升载体。实现每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至少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实施涵盖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成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配套体系。(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实施

1.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省委的领导下,建立推动规划实施的联席会议机制,省委分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省政府联系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团省委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的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比照省级做法,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规划在本地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市县两级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在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牵头单位:团省委)
  2.充分发挥全省共青团在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走在青年前列,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要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团省委)
  3.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建好“青年云”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多“云”融合,提升共青团数据共享及应用水平,形成直接联系青年、精准服务青年、正面引导青年的网络工作格局。抓好“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建好“组织树”,实现对团组织的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推进团工作扁平化,提高团组织工作管理效率。(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4.建立健全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各地要以本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举措贯彻落实本规划。注重加强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形成有序、有力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5.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应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将实施青年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年发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参加单位:团省委)
  6.优化青年发展环境。树立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完善和调整现有政策,制定一批适应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政策有效性。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制度,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人才整体综合素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实施本规划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团省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7.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落实青年发展规划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逐项细化任务分工,逐级落实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实施动态监测,适时编制我省青年发展白皮书。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建立健全省、市(州)两级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社科院)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2019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