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微故事| 用心用情关爱残疾军人
2024-06-03 08:16
故事里的政策,政策里的故事。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系列政策微故事拥军优抚篇,主要讲述我省在崇军拥军以及优待优惠方面的相关政策。
第二集 《用心用情关爱残疾军人》
政策链接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决。”
○《贵州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规定:“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范围包括假肢、矫形器、移动辅助器具、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助器具、信息交流辅助器具、其它辅助器具等。残疾军人按其残疾部位、残疾情况,依据《贵州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用范围,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