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罚款!贵阳市首张“炸街”扰民罚单来了!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6-09-11 07:24

2026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噪声扰民问题

新增了明确处罚细则

近日,贵阳交警查处了一起

摩托车非法改装案件

开出贵阳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罚单

近日,南明交警在花果园大街湘雅派出所路段执勤时,听到一阵刺耳的车辆轰鸣声,循声望去,发现一辆灰色二轮摩托车伴随着巨大声浪,从花果园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方向朝卡点驶来,民警当即示意驾驶人将车停至安全区域接受检查。

经现场查,该摩托车排气管已被改装。驾驶人黄某某告诉民警,摩托车是其购买的二手车,他明知排气管存在改装情况,却觉得骑行时声浪效果炫酷,下班后骑车去“浪一手”再回家,没想到被民警查获。面对调查,黄某某对自己的侥幸心理和鲁莽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违法驾驶人黄某某,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民警对黄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来,贵阳市查处的首例机动车噪声污染、非法改装“炸街”扰民的典型案例。

追求声浪效果、驾车轰鸣上路

看似是彰显个性的行为

实则是漠视法律法规

侵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扰乱道路通行秩序

暗藏交通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贵阳交警将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紧盯夜间、凌晨违法高发时段,聚焦城市主干道、商圈周边、居民密集区等重点路段,加密巡逻频次、强化精准执法,从严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轰鸣疾驶、超速竞速、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同时,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及新法新规普法宣讲,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炸街”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携手共建安全畅通、安静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贵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自觉抵制车辆非法改装

拒绝飙车“炸街”

共同守护安静有序

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