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在贵州|贵定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让绿水青山永续增值
近年来,贵定县通过“保护生态找出路,依托荒山做文章”,一步步实现“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互通转化,生态红利逐步释放。
强化林长制运行
一是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全县设置县、镇、村三级林长共229名(其中:县级林长11名、镇级林长122名、村级林长96名),县级林长牵头部署林长制相关工作,明确各级林长管护区域,对森林防火、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等林草资源保护重点工作作安排并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管护。全县共聘请967名森林管护人员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其中:脱贫户森林管护人员839人,项目类护林员128人,通过聘请护林员并压实护林职责,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安全得到保障。
强化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以森林督查为抓手,强化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国家森林督查”“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和打击毁林毁草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按时完成上级配发疑似图斑外业核实,案件核实率、移送率、查结率、执行率常年位居省州前列。二是以守住生态为底线,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围绕《森林法》《贵州省森林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树中心立标准”,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最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压实防火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全县实行县领导包镇(街)、包林区,镇领导包村(居),村干部包片,网格员包网格、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四级联动”抓落实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林有人护、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责有人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乡村大喇叭、宣传小喇叭、赶集天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政策及案例宣传,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等书写永久性防火标志和悬挂宣传标语,相关部门印制《森林禁火令》《警示案例》等宣传资料并利用森林防火“敲门行动”到户进行宣传。二是从严管控火源,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街)、村(居)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管理制度,做好群众用火审批登记报备和现场监管工作,严防用火现场无人看守引发火情火灾;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及部门职责抓好农事生产用火、焚烧秸秆和祭祀用火管理,并在火灾高风险期对重点林区、路段路口等设值守卡点,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和检查,严禁火源进入林区;护林员严格落实巡查巡护制度,及时制止违规用火,从源头管控野外火源。
通过各项措施落实,贵定县切实做到“守红线、保生态、促发展”,夯实了“绿色底线”,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贵定县现有森林面积167.1772万亩、森林蓄积2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49%以上,林业总产值达50亿元。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让绿水青山永续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