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融 丨《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监督管理配套制度问答

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 2023-08-08 10:09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贵州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对《现场检查规程》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现场检查的目的、实施原则,现场检查的分类及工作阶段,现场检查人员和被查机构的基本要求以及现场检查的基本保障等作出了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以按照“谁立项、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基础,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职能职责,并对交叉检查、跨区域联合检查等工作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 工作程序,包括检查立项、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及处理、档案整理五个章节,对应现场检查每一个工作阶段,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具体流程、人员配置、检查方式、处理建议、决定作出、采取措施、档案整理等事项。同时,不仅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的职能职责,也对保护现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和相应权利救济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 附则,明确了《现场检查规程》中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被查机构、现场检查人员、期限等概念;明确了市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现场检查规程》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实施现场检查的具体操作指引;明确了《现场检查规程》的施行日期及解释机关。

此外,对照现场检查工作的各个阶段,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现场检查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现场检查公告、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报告、整改通知书等21项现场检查工作文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