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贵州共有1.16亿人次享受居民医保报销329.41亿元
居民医保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上到老人、下到小孩,只要参保缴费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享受相应的门诊、住院等医保报销。
12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以来,贵州省共有1.16亿人次享受居民医保报销329.41亿元,切实减轻了参保人的医药费用负担。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门诊保障方面。居民在省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在乡村两级达到85%以上,二级医疗机构60%,每年报销限额500元。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的,还享受专项保障,报销比例70%以上,高血压每年可报销800元,糖尿病可报销1200元。考虑到部分居民深受一些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疾病的困扰,贵州省从2023年起逐步统一全省慢特病门诊病种,提高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的待遇,目前已纳入42种病种,覆盖一些常见的慢性病、特殊病。慢性病起付线150元,每年最高可以报销8000元,特殊疾病没有起付线,每年最高能报销到50万元,报销比例和住院水平相当。
在住院保障方面。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梯度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5%,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至60%,每年最高报销50万元。对于患有大病的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减轻参保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在生育保障方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怀孕可享受产前检查待遇600元,与普通门诊额度叠加后,最高可报销1100元。居民医保还对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医疗费用也有保障,参保人可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