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区游泳池的建设

动静原创 | 2022-08-02 14:05

夏日炎炎,游泳玩水成为了市民们必备解暑项目。“十三五”期间,贵阳市发布“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各类人群体育消费,大力支持健身跑、足球、篮球、自行车、游泳、乒乓球等体育项目向市场化、社会化发展。并且在之前,贵阳楼盘也兴起过一阵以泳池为由头的开发模式,将游泳池作为高端小区标配,购房者们纷纷为拥有泳池的生活买单。

实际上,小区配建露天泳池可以丰富功能配套,还能在景观上补充常规绿化。但游泳池收费纠纷、管理矛盾、安全隐患,各类问题层出不穷。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小区露天泳池之所以现在成为“鸡肋”,主要是因为维护成本太高,并且由于业主需求不一,使得一些泳池使用率不足。那闲置的泳池该何去何从?

随着气温的升高,有泳池的小区业主大多都希望泳池能如期开放,泳池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能否开放,关键还要看其产权归属,以及对游泳池的经营方式,双方是否有事先的合同约定;对于泳池产生的收益,业主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还需对小区公建配套的权属有更清晰的了解。这些除了在买房时向销售人员咨询清楚,在购房合同上一般都有相关约定。

并且,如果小区泳池产权属于开发商,那其有权决定是否对外开放经营。如果小区业主认为,在经营活动中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停车压力、噪音等影响,那么业主有权利通过业委会,要求小区物业或泳池管理方加强或细化管理。

如果小区泳池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就泳池如何经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若选择改造的话,一些地区也已经做了积极探索。例如将泳池改造成大型休闲广场,改造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难题就是资金问题。通过多方的协商与规划,最终改建费用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共同分比例支出。改造后,儿童泳池变成了景观喷水池,成人泳池建成了羽毛球场,空地安装了儿童滑滑梯、荡秋千等儿童设施,休闲区域的树荫下摆放了休闲藤椅,原泳池更衣室改建为室内的聊天室。

若选择由业委会或者物业对外进行承包,需取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并且泳池对外承包产生的收益属于共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或者物业需对收益的使用明细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