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上高速 女友担心报警救助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常识,可总有人抱侥幸心理,因个人情绪去触碰法律。2023年9月15日凌晨,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就查获了一起驾驶员因琐事与女友争吵赌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
2023年9月15日凌晨01时03分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一名女子举报称其男友酒后驾驶机动车,他担心发生意外,希望民警前去制止。接警后,大队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中队巡逻民警前往处置,民警根据女子提供男友驾驶车辆的车牌号、行驶方向等信息,通过车辆行驶轨迹进行追踪,大约30分钟后,该嫌疑车辆在厦蓉高速1249公里处被民警查获。
当民警打开车门要求驾驶员接受检查时,一股浓浓的酒味就扑面而来,民警询问情况时,驾驶员回答语言迟钝,意识恍惚,明显是过量饮酒造成的。经过核对驾驶员身份信息,该男子正是求助女子男友。
最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高达17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带该男子到医院进行了静脉抽血检测。
经查,驾驶员石某某事发当晚,一个人在丹寨县城喝了5、6瓶啤酒,事后因其与女友发生争吵,便独自一人驾车从丹寨县上高速前往黎平县找女友,其女友担心石某某发生意外,为了男友的安全着想,选择了报警求助,于是就出现这危险的一幕。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由于石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石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黔东南州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轻视交警执法的强度,轻视饮酒驾驶的危害性,广大驾驶员应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通讯员:李克雨、罗祥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