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私家车超速导致工作都丢了,驾驶员悔之晚矣!
今天是郑师傅感到沮丧的一天,他是一名客运驾驶员,2007年就取得了客运资格证,一直给客运公司开大客车,今年公司告知他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郑师傅懵了,自己在公司没犯什么错误呀,公司为什么要辞退自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给他看了一个截图,说准备和其续签时,将其信息输入驾驶员管理系统,系统提示郑师傅在2022年有过超速的行为,所以公司不能续用,驾驶员这才想起来自己在2022年10月份,开自家小客车,在杭瑞高速上有超速的行为,但是驾驶员辩称自己开的是自己的私家车超速,又不是开大客车超速,怎么会把两件事连在一起呢?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驾驶员存在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聘用。现在企业已经和公安交管的数据进行互通连接,企业可随时掌握驾驶员的驾驶违法行为,开客车,车载人数至少在9座以上,客运驾驶员负有极大的安全责任,驾驶是一种习惯,不仅仅要看驾驶员在客运过程中的行为,也要看日常的驾驶行为,在此,提醒从事道路运输的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注意个人的驾驶习惯,说不一定有一天,坏习惯会让自己丢饭碗。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条 客运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客运驾驶员聘用制度,可依法探索驾驶员第三方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统一录用程序和客运驾驶员录用条件,严格审核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安全行车经历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实际驾驶技能进行测试。
驾驶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变化,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