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戴与不戴的区别究竟有多大?

以上这样的提醒
我们已经持续了很多次、很长时间
但依然有人当作“耳旁风”
骑行时要么不佩戴安全头盔
要么“带”而不“戴”
更有甚者直接让头盔成为摆设~
骑乘出行“戴头盔”究竟有多重要
真实案例再次告诉你答案!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12月8日上午,在G354国道长顺县尅炳大坝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直行的越野车将正在实施转弯的二轮摩托车径直撞翻,事故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双双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询问留在现场的越野车驾驶人陈某得知,当时其看到摩托车从岔路口驶出,行驶到路中间时,摩托车驾驶员似乎准备停下来,于是陈某立即实施变道避让,结果摩托车也同时冲向了对向车道,越野车瞬间将摩托车撞翻在地。


为查明事故真相,民警调取了越野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故路段不仅弯道较多,公路沿线还有不少交叉路口,但越野车途经该路段时并未放缓车速。10点15分,越野车再次“快速”转过一处弯道后,不料一辆二轮摩托车突然从旁边岔路驶出,越野车连忙变道避让,最终还是与摩托车撞个正着。
经检查,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事故中仅腿部擦伤,然而摩托车后排的乘客金某就没那么幸运了,不但腿部骨折,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颅脑损伤。“事发当时,倘若两车驾驶员相互让一下,这起事故就根本不会发生......”受伤乘客金某委屈地告诉民警。

依法认定+处罚:
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实施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越野车驾驶员陈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故王某、陈某分别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对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险、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40元,乘客金某因乘坐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事实证明,有时候
生死之间,就差一个“头盔”的距离!
无论是安全意识不强
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请务必做到一人一“盔”
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一人一“盔”,缺一不可
今日骑乘,你戴头盔了吗?
贵州交警提醒
骑乘出行第一招
安全头盔要戴好
请广大骑乘人员记住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请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平安出行、守法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