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您的外卖已被骑手取走,骑手正酒驾为您送餐”
有一种醉,叫“隔夜醉”,还有一种罪,叫危险驾驶罪。人醒不等于酒醒,“隔夜醉”也有可能会导致第二天的酒驾或醉驾。近日,毕节交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就查获了一名“隔夜醉”司机。
当天,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辖区内文体路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11时15分许,在查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时,执勤民警员发现了异状。
在检查时,执勤警员闻到驾驶员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问其是否喝酒了,驾驶员矢口否认,还说自己本就是外卖骑手,不可能酒后驾驶的,但在接下来的对话中,酒味不仅没散去,还越来越浓。发现该异常情况后,执勤警员便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让驾驶员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证据,驾驶员还是不相信,坚称自己没有喝酒,执勤警员问到昨晚有没有喝时,驾驶员沉默了一会说昨晚确实喝了。
经询问,驾驶员吴某于头一天晚间在家吃晚饭时想着自己今天不跑晚班,便多喝了点白酒,一直喝到凌晨12时才休息,次日一早,吴某以为休息了一晚上酒劲早已经没有了,就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出来接单,11时15分许当车行驶至纳雍县文体路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吴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通知公司负责人将吴某带回,告诫负责人经过此次事件一定要对内部员工加强管理,不可再有下一例。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时刻警醒自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不确定身体内的酒精有没有完全消解,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避免因“隔夜酒”导致酒驾,影响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