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开车玩手机 高速交警依法查处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3-25 10:10

近日,一网约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过程中多次出现接打手持电话的行为被乘客举报,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并对网约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天,一名乘客向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贞丰联勤片区举报称:“一辆从贵阳开往贞丰的网约车驾驶人在开车途中多次使用手机,严重危害乘客安全”,并附上驾驶人违法视频。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调查结束后,贞丰联勤片区将情况反馈给该网约车所属公司,通知驾驶人及单位负责人到交警队处理。

经调查,驾驶人张某是深圳市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贞丰分公司网约车驾驶人,于2024年3月20日驾驶贵B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贵阳载客至贞丰,在行驶过程中,存在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针对张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其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并且写下检讨书。事后,民警约谈了该网约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加强安全教育,筑牢安全源头防线,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于违法违规驾驶人要做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教育、及时处罚,坚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人要严守交通法律法规与相关客运规定,将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作为客运车驾驶人更应如此。同时,乘客发现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后可积极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警民联手,共创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