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驾校教练醉酒驾驶被查获 丢了“饭碗”被处罚

贵州交通广播、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六大队 | 2023-04-10 14:55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这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对于驾校教练员来说更是烂熟于心,可偏偏有人不能以身作则“知法犯法”。近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执勤民警在榕江北收费站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中,查获了一起驾校教练员酒后驾驶教练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4月5日晚,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在榕江北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行动,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对经过的一辆教练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黄某某浑身酒气,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显示为13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黄某某是榕江县某驾校教练员,当日晚上在榕江县寨蒿镇高表村与朋友吃饭喝了酒之后,自认为当晚不会有交警查车,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驾驶教练车从寨蒿收费站上站开往榕江县城,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黄某某从事教练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平日里总在教导学员们要认识酒醉驾的危害性、拒绝酒后开车、珍惜来之不易的驾照,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却“栽”在了酒上。

最终,黄某某因“任性”酒驾失去了驾驶资格,同时变成“反面教材”,丢掉了“饭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黔东南州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轻视交警执法的强度,轻视饮酒驾驶的危害性,忽视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驾前贪杯,驾后伤悲,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通讯员: 杨显(文)、李克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