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酒驾仍不悔改,竟扬言:“一般不用脚走路”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3-04-04 21:48

这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一次酒驾被查处
多数“酒驾员”都会幡然醒悟
但这对一些无视法律红线
妄图以身试法的人来说犹如耳边风
近日,一名男子酒驾上路酿事故
因男子未携带身份证
民警便仔细查询了男子相关信息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该男子竟然是交警的“老熟人”!

四次醉驾,胆子太大!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3月30日,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安龙县普坪镇八斗地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出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故为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相撞车辆均停放在道路中间,两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现场询问的过程中
民警注意到李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
随即李某承认自己喝酒
当天喝酒后驾车准备返回安龙县城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到大队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在抵达大队前
李某称自己未携带身份证等信息
民警在查询李某的相关信息后发现
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查处过三次

抵达大队后
民警便对李某进行了酒精检测
最终,李某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
262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民警将其带到安龙县中医院
进行抽血核查

以下是李某四次酒驾的“履历”

李某第一次酒驾

2021年6月,李某被安龙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经检测,酒精测试值为160mg/100ml。

仅仅时隔4个月
李某再次醉酒驾驶

李某第二次醉驾

2021年10月,李某因醉驾,被安龙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二十天,并处罚金5000元。其酒精测试值为157mg/100ml。

时隔不久
李某的“老毛病”又犯了!

李某第三次酒驾

2023年3月26日,李某因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经检测,其酒精测试值为141mg/100ml。

而如今还不知悔改
仅过去不到四天时间
李某第四次醉驾再落法网
而这次李某将面临最低六个月的拘役

在进行抽血备检工作时
民警告知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并对李某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目前,李某因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其多次酒驾的行为将受到从严从重的惩处!

酒驾
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
总有人心存侥幸
觉得酒驾不会查到自己头上
便不以为意
你不“在乎”
有人在乎
法律更得让你“在乎”!

对于“二次酒驾”,会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醉驾被判处刑罚的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切勿好了伤疤忘了疼
不但不吸取教训
还抱着侥幸心理
反而再次酒后驾车
得到的结果就是受到法律的严惩
金樽清酒斗十千,安全驾驶值万钱
请拒绝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