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A28***、贵F31***号驾驶人,均已被大数据精准“盯上”!
众所周知
高速公路车流量大且车速快
随意停车、倒车或者逆行
不仅影响过往车辆通行
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二大队在网巡时发现,沪昆高速上行1927公里处一辆贵F31***号货车占用应急车道,民警通过监控看到该车后方未设置警告标志、防护措施,车旁有人在来回走动,十分危险。

大队指挥室立即安排就近巡逻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同时继续开展视频巡查,时刻关注现场情况。突然,民警在监控里看到震惊的一幕。
贵F31***号货车后方又驶来一辆小货车(贵A28***),贵A28***号小货车先缓慢向右边匝道行驶,接着又向左打方向盘将车辆横停于行车道上,随后又倒车右转将车停在前车的正后方。停稳之后,二人把前车的货物搬运到后车上。

随后,巡逻民警到达现场,联动高速应急救援部门将车辆拖运下高速,恢复正常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贵F31***号驾驶人杜某某告诉民警,自己是从贵阳运输海鲜到安顺,因发动机故障车辆无法行走,担心时间长了会影响车上货物,便打电话叫来朋友车辆转运车上货物。

在询问贵A28***号驾驶人柴某某为什么在高速上倒车时,柴某某说自己本来想着倒车把车尾对着好装货,后又感觉太危险便放弃了。
民警对两人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两人高速公路倒车是一个极其危险并且违法的行为。高速公路上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一定要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第一时间报警求助,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做防护、即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民警对驾驶人杜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处罚;
对驾驶人柴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
贵州交警提示
在高速上不可贪图一己之便
随意变道、急刹减速
甚至倒车、逆行
极可能导致严重事故
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后果
生命只有一次
请各位驾驶人规范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