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扣分、罚款、拘留一样不能少
近日,兴仁市一名男子酒后驾车碰撞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后,选择肇事逃逸,企图逃避责任。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被公安机关处以驾驶证记18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事发当天,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余某报警称,在杨泗屯花庭别院门口,有一辆三轮车把她的车撞下路坎后逃离了现场,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一辆二轮摩托车横倒在地,摩托车后备箱、大灯被撞破损,前轮毂被撞变形,车辆碎片散落一地,受损较为严重,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为了尽快为事故当事人讨回公道,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者,兴仁公安交警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机制,对逃逸者开展了一系列的追寻工作。

民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公共场所视频和当事人提供的线索,逐一排查,经过一夜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越野车。但经过电话联系车主,车主的电话无法接通,案件陷入了僵局。第二天,民警再次联系车主,通过与车主梁某清取得联系,确定事发时驾驶员系其丈夫巫某兴。随后,车主梁某清陪同其丈夫巫某兴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对巫某兴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50mg/100mg,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随后民警将巫某兴带至医院抽血备检。抽血结束后,民警将巫某兴带回大队进行约束醒酒。通过询问,巫某兴对喝酒事实及发生事故后逃逸供认不讳。

经查:事发当天,巫某兴饮酒后(经检验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6.47mg/100ml)驾驶机动车从兴仁市兴仁大道沿文化南路往摆布河方向行驶,当晚21时58分,当车行驶到兴仁市城南街道文化南路兴黔驾校门口处碰撞到由彭某停放路边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肇事,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巫某兴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企图逃避责任,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兴仁公安交警依法对巫某兴处以驾驶证记18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兴仁公安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迅速报警,绝对不能选择肇事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