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史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 2026-01-04 21:54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史剑东同志正式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年8月起算;

陈  娟同志正式任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年11月起计算;

邱  旭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算。

张敏灵同志挂任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  方同志挂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2名同志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