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声音丨被写入新国发2号文件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效如何?

2022年农历新年到来之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文件提出,要深化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推进息烽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从获批称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到被写入新国发2号文件,经过一年的试点,取得了哪些成效?试点县改革的内容有哪些?目标任务是什么?
在《阳光946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推出的《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贵州在行动》系列访谈中,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一级主任科员曹越尧回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0年9月20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我省息烽、湄潭、金沙县作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后,3个试点县结合实际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30日获省政府批复同意。
为进一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1月13日出台了《贵州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对试点内容、推进时限、省直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等事宜进一步作了明确。
目前,试点县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有序推进,在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抵押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息烽县在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创新上有实招,全县160个村全部组建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评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量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行使机制。
湄潭县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上有成效,出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57家。
金沙县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落地上有探索,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52万笔,累计发放贷款金额11.33亿元,其中2021年发放4329笔2.32亿元。
那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内容有哪些?
三个试点县围绕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完善宅基地制度体系,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五探索、两完善、两健全”9个方面开展试点(五探索: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两完善: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两健全: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探索。截至目前,试点县的基础性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抵押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再次被写入新国发2号文件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在系统总结湄潭县上一轮土地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