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一时兴起酒后驾车 肇事逃逸被追刑责
近日,七星关区一名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0时许,七星关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队员在辖区巡逻,巡逻至百里杜鹃路往学院路匝道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旁的绿化带上,民警停车准备上前查看情况。
这时出租车突然启动往后倒车,撞倒一辆警用摩托车后离开现场,民警立即上报指挥中心。最终民警在学院路德沟路口处将出租车拦停。车停下后,从驾驶室下来一名男子,浑身酒气,嘴里不停说着:我酒驾,我错了。
七星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现场勘验完成后将驾驶人带至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提取,后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驾驶人吴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8.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当晚吴某正常驾驶车辆把乘客送到峰景丽都,到达目的地后遇到自己的侄子,侄子叫自己吃烧烤,吴某便将车停在路边去吃烧烤,期间,吴某一时兴起,喝了一些泡酒。吃完夜宵,朋友邀约二人到附近KTV唱歌,过程中吴某又喝了几瓶啤酒。从KTV出来后,朋友叫吴某不要开车叫代驾,吴某嘴上答应了,但是几人刚离开,吴某想着要把车交给第二天接班的驾驶员,就准备自己驾车离开,但是由于酒精的作用,刚一启动,车就冲到路旁的绿化带里。吴某把车倒出来,此时两名特巡警队员巡逻经过,吴某撞倒一辆警用摩托车后离开,被民警拦停。
最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吴某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同时对其违法行为立刑事案件调查。吴某不但丢了饭碗,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交警提示:酒驾醉驾,后果严重。作为营运车辆驾驶员承担着比非营运驾驶员更多的责任,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希望所有驾驶员遵规守法,平安出行,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