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还超员 最终被行政拘留三日
“无证驾驶”“超员”,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往往总有一些安全、法律意识缺失的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也无论交警蜀黍如何再三宣传,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当天14时56分左右,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管理中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骑乘三人,且三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便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称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拍照取证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通过调查,该驾驶员名叫李某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4时56分,在兴仁市新世纪转盘处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员1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兴仁公安交警查获。最终,兴仁公安交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处以罚款陆佰壹拾元(61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兴仁公安交警提示:“无证驾驶”“超员”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