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道处占道行车 发生事故负全责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3-07-07 08:23
近日,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坡妹镇大路村交关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有不同程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地点是在一处弯道处,两车相撞后均停在路上,红色小车左侧车身受损,倒车镜损坏,面包车左侧车身尾部有明显的凹陷和受损痕迹。通过询问双方驾驶人得知,王某驾驶红色小车从坡妹镇往安龙县方向行驶,卢某驾驶面包车从安龙县王坡妹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坡妹镇大路村交关组一处弯道时,由于卢某占道行驶,导致在弯道处与对向的王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引发事故的发生。
为了还原事故发生瞬间,民警调取了王某驾驶的红色小车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查看,发现王某驾驶红色小车行驶至事发路段的弯道时,对向的面包车占道行驶过来,导致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在此次事故中,由于驾驶人卢某驾驶面包车行驶至弯道时,占道行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故卢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行驶时,要谨慎驾驶,遇弯道要提前减速,鸣喇叭,保证车子在车道内行驶,切勿占道占线行驶,以免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