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伪装"老头乐"?还无证驾驶!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6-10-20 07:57
近日,贵阳交警花溪区大队民警在贵筑路与清溪路交叉口值守晚高峰时,一辆行驶中的红色小车引起民警注意——车辆外形为机动车样式,却悬挂“电”号牌。民警随即上前拦停车辆至安全处,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车并不是非标四轮电动车,是新能源机动车,有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但并未悬挂。原来驾驶人沈某某未曾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买车时听信商家说不用考驾驶证,于是购买了这辆二手车,当做“老年代步车”驾驶。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车主沈某某作出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罚款1900元。
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10月12日,沈某某前往花溪交警大队处理违法。在民警耐心的普法劝导下,年过六旬的沈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诺后续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贵阳交警提醒
真的不能变假
假的不能变真
贴上“老年代步车”的标签
就可以肆意上路行驶?
答案是否定的
驾驶机动车上路
车辆一定要有合法身份
驾驶人也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