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网办”试运行:手机端可申请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业务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手机端“全程网办”试运行。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辖区内自然人之间的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业务可通过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办理。
此次试运行登记事项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的存量房买卖业务,登记双方仅限自然人。这一便民举措意味着申请人可通过手机微信端直接申请,申请时间、地点更加灵活方便,无需在登记大厅等候。
手机端操作流程如下:申请人在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共同申请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事项,上传相关资料的清晰图片,在线签署成功、并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提交原不动产权证书、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领证。
方便快捷的手机端是登记数据信息采集端,为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在线申请登记将通过人脸识别、录音录屏、电子签署等方式,线上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真实意愿,更好地保护群众合法财产权。
1、在线申请需要的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在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存量房买卖合同、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需提供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材料、房改房需提交市场准入证。
*申请人应共同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签名并按指印(买方填写权利人信息,卖方填写义务人信息)。
*以上资料均需上传图片。
*申请人必须是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注册并实名认证用户。
2、缴税及申请税收优惠的证明材料
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买卖双方需提交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裁判文书,户口簿)。
转让房屋为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需提交离婚协议及原取得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证明材料或契税完税证明;转让房屋为受赠、继承取得的,需提交原取得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证明材料或契税完税证明。
提交原购房发票或收据、原房契税完税凭证;
核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提交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原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权利人一致)、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有效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支付住房贷款利息的有效证明、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税金的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