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号牌+暴力冲关+逃费1000元,这波掩耳盗铃的操作后续是......
你知道车牌号为鲁Axxxx的小轿车驾驶员
有多离谱吗?
为了逃避高速公路过路费
他煞费苦心为自己想出一道损招
不仅危险还违法!
案件详情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遵义交警高速二大队接到石板收费站工作人员向警方报警,一辆白色越野车用毛巾遮挡车辆前后号牌后,从石板收费站ETC快速通道强闯围栏后驶离高速。

接到警情后,高速交警立即同高速路政、高速应急等相关部门展开侦查,调取沿线监控对闯关车辆与驾驶人进行甄别,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号牌与嫌疑人员,通过大数据系统获得车主电话。

第二天9时许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车主(驾驶员)宋某
让他迅速前往遵义高速交警二大队
接受进一步调查
30分钟后,驾驶员宋某来到交警队,民警将路网监控视频信息与其本人进行核对取证,当所有线索信息都对应后,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宋某向民警坦白,事发当日,他驾驶白色越野车从河南返回遵义市播州区石板镇,行驶至乐意坝服务区时,觉得1000元的过路费太贵,自以为聪明地把车辆号牌遮起来闯关一走了之。

所以,他驾车行驶至达石板收费站时,便明目张胆的从ETC快速通道强行闯过栏杆驶离了高速。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宋某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勒令他现场缴纳冲逃过路费1000元。对其涉及的刑事犯罪部分,移交属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置。
你以为只要遮挡了车辆号牌
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开车吗?
遮挡号牌强闯收费站
是掩耳盗铃的行为
交警蜀黍的“天眼”能把你的违法行为
看得一清二楚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
贵州交警零容忍!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车辆号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闯关车辆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收费秩序
还对其他车辆、人员构成安全隐患
为此,贵州交警联合“一路三方”各部门
共同开展打击闯关逃费车辆的行动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请广大驾驶员
务必保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安全、文明、守法的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