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新模式 关于产业混合用地

动静房产 | 2023-02-22 15:57

随着产城融合进程的发展,传统单一用地供给模式逐渐无法完全满足发展需求。为此,2015年,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按照用途相近、功能兼容、互无干扰、基础设施共享的原则,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兼容性地类和相关控制指标。”据此初步提出了新型供地模式的总则和方向。 

2018年5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首次在正式文件中使用混合用地概念。明确混合用地定义为:“指土地使用功能超出用地兼容性规定的适建用途或比例,需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组合表达的用地类别。” 

 在我国,混合用地率先出现在房地产和商业领域,居住、商业、商务、娱乐康体是混合用地中最常见的四种功能。其中,又以商住混合用地最为常见。多地也展开了一系列的创新实践。如苏州提出了“专项服务产业”用地的概念,将总部经济、文化创意和科教研发三种产业类型涵盖其中。配建比例上,各地在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15%的用地兼容规定上,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要,进行了大胆尝试。如青岛、深圳、广州、西安等地将新型产业用地配套比例提高到30%,极大地满足了新型产业用地的需求。在土地供应方式上,上海提出对不同主导用途的混合与工地进行差别化供应的思路,如带产业项目的挂牌为主的供应方式。地价确定上,一般采用按各自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比例加权平均来确定。 

并且近两年,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企业实际需求的变化,以工业用地为主导、二三产业混合的产业用地逐渐出现。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制度是适应市场灵活用地需求、提高用地效率的重要抓手。但是目前,国家顶层制度设计还不完善,规范性政策尚未出台,地区的探索以试点推进为主。各地应结合地区实际和产业发展情况,针对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特点,从土地管理全流程角度,完善制度端设计,加强规划布局、土地管理等,减少商办化、房地产化等用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