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贵州失业保险金上调为每月1611元
2020-02-17 04:09
为坚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相关通知,从上调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经办服务三个方面,确保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位。
通知明确,从2020年2月起,将我省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统一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每人每月1611元;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省人社厅还要求全省各地要提大力推行信息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疫情期间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各项业务工作时,可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等信息化方式受理业务,确需留存的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要件及办理结果通过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