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993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6-24 19:55

记者从今天(6月24日)召开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993件,审结2552件,其中一审受理2543件3559人,同比下降30.27%(人数),审结2174件2830人,同比下降37.28%(人数);判决生效3095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24人,重刑率23.39%,超过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12个百分点;毒品案件缓刑率为2.16%,比刑事案件平均缓刑率低22个百分点。

据介绍,全省法院禁毒工作的主要措施有:

1.坚持依法严惩绝不动摇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始终保持 “零容忍”和高压震慑态势。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持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2.坚持证据裁判确保质量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的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切实提高毒品案件审判质量。另外,从今年5月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开始在全省政法机关全面推广应用,该系统将实现对证据的校验、把关、提示、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确保刑事办案过程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减少司法任意性。

3.坚持宽严相济确保效果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体现区别对待。一方面“当严则严”,对于毒枭、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职业毒贩、毒品再犯等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深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严惩,直至判处死刑,充分体现法律的威严和惩戒作用。另一方面“当宽则宽”,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强调刑罚的谦抑性,注重教育、感化犯罪人,对那些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给予从宽处理,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4.坚持调研指导提升质效

每年省法院对最高法院核准以及省法院发回、改判的死刑案件,尤其是毒品死刑案件的情况都要分析研究,并向各中院进行通报。此外,省法院重视与禁毒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通过定期召开侦、诉、审等对口业务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推出、发布典型案例,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认识分歧,形成打击合力。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详情请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