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可本末倒置
近日,有专家建议农民进城买房,开车去农村种地,引发舆论一片哗然。事实上,近期许多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在如今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无疑是将楼市“去库存”的希望寄托于农民群体的一种权宜之计。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一方面可以挖掘农民购房潜力,“去库存”、促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房留人”,让农民在城市定居,享受相对便利的生活。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涉及农民的实际需求、购买能力、生计保障、财产处置等诸多问题,还需要全盘考量,不可操之过急,更不能本末倒置。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对于经济实力不错且确有离乡进城需求的农民来说,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申领、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个体经营者减税等优惠政策,犹如一股“东风”,未尝不是一次不错的机会。但对于那些没有进城愿望,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的农民来说,掏空“口袋”甚至举债进城,无疑是顾头不顾尾,还可能会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带来一定影响,应该格外慎重。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只有农民群众的收入提高了,进城购房的需求才会水涨船高。如果仅仅是惦记着农民的那点购买力,甚至想打宅基地的主意,切断了农民群众的后路,那后果可想而知,这样换来的短期收益和发展也是难以持续的。与其出台“微不足道”的购房政策,不如将着力点聚焦在助力农民增收致富上,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要切实保障好农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和生存保障,绝不能因为去城市买房而受到影响。中央反复强调,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近日,个别地方还出台“自愿退出宅基地可获5万元购房补贴”的政策,试问,如此少的补贴和农村的权益是否对等?5万块钱就退出宅基地,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二选一”的选择题,农民群众不应该面对。有老房子可住,有地可种,有粮可收,这是农民的后路,也是社会的后路,一定不能断。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还要充分考虑农民进城后的生计保障。当前世纪疫情和国际市场波动叠加,各行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呼吁农民在县城买房的同时,还要为他们充分考虑后续生计保障问题。在就业方面,需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来支撑生计,如仍开车回村种地,那进城购房的意义何在,难免让人唏嘘不已。此外,还要为进城购房农民提供失业、养老、医疗等系列保障。地方政府想吸引农民进城,就要拿出实实在在的好处和诚意。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仅靠几条貌似优惠的购房政策远远不够,必须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群众有意愿、有能力进城买房,在城镇住得踏实、住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