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现场 | 一号大院购房迷局,团购买的房,优惠却不全

动静房产 | 2023-10-09 15:51

兰女士于2019年在清镇市的一号大院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团购优惠后,总价为819409元,比原总价便宜了30235元。车位费用也有所优惠,然而第三项优惠——减免物管费用一年,却迟迟没有兑现。

业主:我们是2019年7月份买下的房子,买房的时候是以团购的形式,五户为一个团,团购的时候享受三项优惠。1、房款优惠后总房款再减5000元;2、车位费用10000元;3、优惠物管费用一年。

业主:第三项优惠减免物管费用一年没有兑现的理由就是签合同以后,有一户退出,然后房开认为不符合团购,所以不兑现该优惠。

兰女士认为,如果不属于团购,则该房屋的购买行为就不成立,房开理应征求业主意见办理退房。然而房开不仅没有告知大家,依然以团购优惠价来和大家签的合同,就意味着团购成立。房开现在以一户退房为由拒不兑现减免物业费一年的行为,本身逻辑就自相矛盾。

业主:目前物业费是没有补,我想着优惠的这一年物业费不应该由业主来承担,应该从一年之后补交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拒绝接受。

正是由于没有补交这一年的物业费,兰女士又遇到了新问题。

业主:我们这边想装修,但是物业公司说我们没有补交之前的物业费,所以拒绝给我们办理装修手续,原定于今年7月份开始装修的,到现在都没有办理装修手续。

这也导致兰女士的新家迟迟不能装修,并且多次找房开和物业都协商无果。

业主:当时一号大院原定于2020年12月31日交房,因为证件不齐,预计2021年4-5月交房,在这个期间,业主可以提前收房,这样就不会影响后续的装修和入住,第二条是延期交房期间不用交物管费;第三条是延期交房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赔付违约金。这三条其中有两条是兑现了的,但其中一条是关于“不会影响业主装修”这一条,房开没有兑现,当时开房承诺不影响我们装修,可是我们现在要装修了,又不给我们办理装修手续。

就在今年的7-8月份,兰女士又多次向房开物业申请,隔开有争议的一年,从2022年5月份开始交物业费,避免影响正常的装修工期。物业方表示只需要房开给业主开具一张物业优惠券,便能办理装修手续。然而作为一号大院的开发商,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再次拒绝了兰女士的申请。

业主:不交的话物业费的话,这个房子就这样搁置着,又不能装修,买了车位,也不能使用,房子也不能使用,所以比较困扰。

房开迟迟不兑现承诺,究竟事出何因?兰女士家的装修手续能否正常办理?随后我们也找到了房开相关负责人。

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现在从双方能提供的材料来看,是不具备团购优惠条件的。

业主:我认为团购就是符合5个人开团,这件事就成了,并且你们给我签合约,说明认可这些优惠。

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首先当时组团总共是6个人,最终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只有4个人,所以这一条就已经不符合团购条件;其次是客户提出的我们给出了相应的团购优惠,除了免一年物业费之外,这一点并不能说明我们给了你们优惠,就证明我们理亏,然后承认团购成立的条件;第三是关于物业费和装修的事情,因为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办理装修手续,这需要我们和物业公司求证有没有这件事;第四是关于客户提出的“虽然没有成团,还是希望争取到获得一年物业费减免”这一点我们会报给公司,最终的情况我们也会通知你。

协商现场,房开方表示会把问题提交上去,三天左右给到答复。针对兰女士家的后续情况,《家园》栏目也会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