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时评|透视民法典草案,真切感受“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2020-05-24 12:08

5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5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称“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表示,以“民”命名,说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诚如斯言,民法典之所以备受关注,最重要大原因就是民法典草案真正体现了为民立法、以民为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为本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在疫情防控中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再比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

而在立法中,以民为本则体现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现在倾听民声,汇聚民意,汲取民智,还体现在把民众福祉融汇其中,正所谓“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连日来,我们经常听到一种声音,民法典将怎样改变民众的生活?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毫无疑问,现行民事单行法律已经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当民法典草案一旦获得审议通过,我们生活生产等方方面面都将受到更彻底而深刻的改变。

而反过来看,我们何尝不也改变着民法典草案?据报道,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而民法典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后,人大代表势必也会提出一些建议。简言之,这些意见和建议都是民意的呈现,也在塑造着民法典草案立法过程中更科学更民主。

进一步而言,民众对民法典的塑造不只是提意见和建议,更体现在融入时代潮流,推动社会进步,编纂民法典有了更适宜的土壤。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并没有编纂成民法典,重要原因是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所以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具有全局考虑、综合考量。

一个是,经过多年来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再一个是,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此外,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此种种,说明编纂民法典确实水到渠成。而这背后,是亿万人民投入到国家改革开放之中,是奋力建设国家,把国家建设到了新高度,这也正是民法典应运而生的宏阔背景。

王利明称:“如果说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和20世纪初德国民法典的问世,成为世界民法发展史上的重要成果。那么,21世纪中国民法典的出台,必将在民法发展史上留下光辉的篇章。”编纂民法典不只是具有法治意义,更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象征。一定程度上说,民法典诞生在今日中国是自然而然之事,是新时代新气象的生动体现。

民法典的编纂,为我们享受美好生活地奠定了法治基础,也为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注入了强大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今天,我们的权利意识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民法典的编纂满足了我们的权利想象,也势必激励亿万国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