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的银色小轿车:“我今天只是醉驾~”
当下23时,夜如泼墨般黑
与三五好友举杯同欢后
他驾车离开
正当他“自由”的行驶在公路上
突然!后方警灯闪烁
他终被拦截在
毕节市赫章县
南环路金银山街道300米处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8月5日22时53分许,毕节市赫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一辆贵F****1号银灰色小型轿车的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正由南环路往金银山方向行驶。
接到报警后
赫章交警立即协调民警
对嫌疑车辆进行设卡拦截
23时03分,民警在辖区
南环路金银山街道300米处
将嫌疑车辆查获
经询问,当日下午
和朋友喝完酒后
驾驶人盛某因无人开车
遂侥幸驾车回家
查获现场>>>
在核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盛某声称:其驾驶证在2018年已被注销。
交警脑海中当即出现四个字
无证驾驶
当问及驾驶证被吊销的原因时
因其涉嫌酒驾、毒驾、无证驾驶
民警立即将盛某带回公安机关
进行调查取证
并依法暂扣机动车
民警立即对盛某博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82mg/100ml,符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检测结果>>>
酒足饭饱
据盛某供述,8月5日18时许,盛某参加朋友聚会期间饮酒,期间喝了4瓶啤酒。
22时35分许
聚会结束,因无人开车
盛某抱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回家
街头被查
8月5日23时03分,盛某在辖区南环路金银山街道300米处被民警查获,其涉嫌酒驾、毒驾、无证驾驶。
因盛某曾涉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将盛某尿液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
排除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酒肉穿肠过,开车易闯祸
喝酒开车上路
简直把生命安全当儿戏
和朋友喝个烂醉蜀黍管不着
但是酒后开车蜀黍必须得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滴酒一场祸,一起事故一身过
因为酒后驾驶而造成的事故不胜少数
不管是酒后驾驶机动车
还是酒后骑行电动车
凡是酒驾者
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电动车
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经鉴定后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标准的,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酒后驾驶成本高
其造成的后果更是你无法承担的
醉驾=犯罪
千万不要让原本可以避免的意外
毁了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