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的十字路口,3车受损、4人受伤,拿生命去“闯”?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2-26 11:07

近日,在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与凉都大道交汇处,肖某旺驾驶闽C****J号小型轿车与管某畅驾驶的贵B****0号小型轿车及费某祥驾驶的贵B*****8号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出租车上4名乘客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人员救助、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3名驾驶人的检测结果为0mg/100ml,均未饮酒驾驶。每一宗事故的发生都并非偶然,通过调取事发路段路口的监控视频,蜀黍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真相。经查,肖某旺驾驶闽C****J号小型轿车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呈 红灯 状态。管某畅驾驶的贵B****0号小型轿车、费某祥驾驶的贵B*****8号出租车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呈 绿灯 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认定肖某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因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贵州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话请时刻记在心里,“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否则事故酿成时,一切都已来不及。尊重生命,请遵守交通法则,请别让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