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如何更进一步?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第一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专项规划范围,并对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者首次做了区分,自此我国开始建立满足养老需求的全场景服务体系。

机构养老主要服务于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社区养老主要服务于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人;居家养老主要服务于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人。三者间最大的区别是服务地点:居家养老是在家庭,社区养老是在附近的社区,机构养老是在养老机构。
按照计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物业+养老”的服务模式,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
但是,根据克而瑞物管监测,上市物企中只有14家布局了社区养老,从已布局的企业来看,居家养老业务的开展也主要是依托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延伸服务,进展缓慢。或许大多数老人的需求密度和消费观念并不支持物企的深度参与;更重要的是,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服务于自己管理的社区,业务的开展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需求密度成为物企难以深度参与的重要原因之一。

民政部表示,下一步将在前期探索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针对老年人居住在社区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二是针对资源聚集在社区的特点,进一步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形式;三是针对社区贴近老年人需求的特点,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在政策的持续加持、物企的持续探索下,我们觉得物业企业一定可以走出一条自己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