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上演“帽子戏法”,明知故犯太嚣张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州交警 | 2023-10-24 10:09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位机动车驾驶人不可逾越的红线。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屡教不改。近日,安龙县一男子第三次醉酒驾驶被民警现场查获。

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时许,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醉驾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酒后驾驶一辆机动车由安龙县鲁沟中学方向往安龙县坡纳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安龙县鲁沟新街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李某自称,自己昨天晚上在家里跟姐夫一起喝了一斤白酒,今天早上老师叫送感冒药去学校,虽然酒没有醒,但是抱有侥幸心理送药去学校,返程时被民警被执勤交警查获。

现场民警在查询这名驾驶员的驾驶证时,发现这竟然是他第三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驾驶证也因醉酒被吊销。据查询,这名驾驶员第一次醉酒驾驶是在2022年12月,现场呼气测试值为105mg/100ml,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次醉酒驾驶在2023年4月,呼气测试值为239mg/100ml,并被安龙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月15天、处罚金4000元。

最后,李某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执勤民警依法对李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告知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及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对其第三次酒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显而易见,众所周知的道理,却成为李某一再突破的底线,已经经历过罚款+拘役+吊销驾驶证的他,将再次被判处刑罚。

安龙交警温馨提示:杜绝酒驾,从我做起,各位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