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黔西南投入233万元用于高洛安置区消防安全改造建设
黔西南投入233万元用于高洛安置区消防安全改造建设
为全力推动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消防专项组督导帮扶册亨县反馈会会议精神落实落地,切实推进国务院督导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册亨县消防救援大队坚决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多次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

针对国务院消防专项组提出“册亨县政府未统筹考虑高洛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占地面积大、地块多、远离现有消防队站等情况,及时修订消防规划,导致该区域缺少消防队站保护”问题,册亨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王侨同志多次组织县生态移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高洛街道等部门对高洛安置区进行实地调研,重点查看高洛安置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册亨县政府共投入233万元用于高洛安置区消防设施改造事宜,其中投入150万元对高洛安置区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拨付61万元用于高洛安置区小型消防站及19个微型消防站建设;投入22万元在社区设置电瓶车集中充电桩。

目前小型消防站和18个微型消防站已按照《黔西南州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中建设标准完成建设,消防站内器材装备齐全、人员在岗、制度健全,进一步提升了安置区社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为高洛安置区消防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目前,高洛安置区辖区市政消火栓均已重新规划设置,并对损坏、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在每个社区安装集中充电桩供居民充电,有效解决高洛街道安置区搬迁居民充电难问题,杜绝飞线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