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色节能入人心,绿水青山入画来

中国经济导报 | 2020-07-05 11:12

浙江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资源小省,全省一次能源自产率在5%左右,节能降耗是推动浙江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内在动力。

浙江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能源“双控”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之路,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深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推进“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大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全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国家试点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等举措,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确成效。

能效水平不断提升,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2019年,浙江省以4.6%的能源消费总量,创造了全国6.3%的GDP、7.8%的税收收入、13.4%的外贸出口和9.3%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万元GDP能耗0.39吨标准煤,位居全国前列。“十三五”前4年,以能源消费3.3%的增速支撑了7.3%的GDP增幅,经济增速居东部沿海10个省(市)第二。
通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浙江省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5年的52.4%下降到2018年的47.4%,比全国低11.6个百分点。浙江省燃煤发电机组已经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接近“近零排放”水平。

用能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用能权改革领跑全国

为了更好地节约能源,减少能耗,浙江省成立了以省长为召集人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新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建立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节能失信、能源“双控”考核激励奖惩等制度。2019年,全省共实施22771万元能源“双控”财政资金扣罚、1594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进一步推动各地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作为全国4个用能权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浙江率先探索出一条体现本省特色、可供全国复制的能耗资源市场化配置之路。自启动交易以来,全省已累计实施交易项目652个,涉及能耗指标252万吨标准煤、交易金额1.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