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遵义两家场所被罚款!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一商务会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进行行政处罚和一酒店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被罚款2000元。
场所一:商务会所

大队消防监督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湄潭县御品湄江商务会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鉴于该场所经营者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后,主动停止营业,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书面申请减轻处罚,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减轻处罚,给予该场所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商务会所未已停业整改。
场所二:酒店

大队两名监督员在对贵州悦程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未持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是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挥中心,因此,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酒店人流量大,消防安全风险高,如果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无证上岗,对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和消防自动灭火设施等设备操作不熟练,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湄潭县消防大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场所处2000元整的处罚,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该酒店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监督执法,严惩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保驾护航持续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