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5-08-18 09:22

2024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5年1月10日正式反馈督察报告。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迅速组织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坚持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生态安全的美丽贵州建设新格局,加快推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整改方案》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更加有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明显、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更加稳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的工作目标。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突出系统整改,着眼常态长效,提出六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更高站位、更严态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贵州样板”。

二是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持续传递铁腕治理决心,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有序推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建设,加强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四是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入开展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重点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填补污水收集管网、处理能力空白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再生利用和终端处置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

五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围绕建设“六大产业基地”“3533”重点产业集群,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分类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岩溶洞穴资源分类管控、保护修复、合理利用。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健全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调度督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办等,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予以预警提示、通报、公开约谈,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项目支撑。围绕“两重”“两新”政策实施,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5+3”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和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作,分类分阶段谋划、储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持续巩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强化验收销号。认真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整改实施主体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后,按程序提出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牵头验收单位组织核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销号。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定期对外公开督察整改相关情况,大力宣传整改成效和经验做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贵州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美丽贵州建设为引领,大力发扬担当实干、攻坚克难的作风,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发展“含绿量”提升增长“含金量”,加快推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贵州新风采。